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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北网 淮南 淮南市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

淮南市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

  
随着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稳定增长,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日前,我市出台《淮南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

  
《办法》要求,在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一卷一评、每卷必评”评查制度,法律援助机构在案件立卷归档时,对案件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核定质量等级并填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归档评价表》,分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与案件质量挂钩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制度,根据评价等级确定办案补贴的具体数额,真正让会办案、办好案的承办人付出与回报成正比。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每个月定期抽取不少于5件已立卷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予以评查,逐件拟定评查结论,填制《法援机构负责人月度案件抽查评价表》,并报市法律援助机构备案。对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从办理程序、证据收集、案卷中相关材料是否充分等角度入手进行详细核查,进一步促进了案件承办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办法》提出,市法律援助机构要按季度定期组织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对已立卷归档的案件开展互查、评查,每个法律援助机构参加互查、评查的案卷数不少于10件。开展相互评查,各法律援助机构不仅全面、准确检查案件办理情况,又促进相互学习交流、借鉴,有效地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让受援人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市法律援助机构每年11月底前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实施年度评优活动。被评为优秀案件不仅予以通报表扬,还按规定给予奖励,且不仅优先入选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而且将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律师考核、年检和评先评优的依据;拒绝或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将予以行业惩戒,年度考核也将确定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并给予行政处罚。年度评选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战斗力,从而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记者 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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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n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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